关于组织参观自治区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自治区依法治国、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批参观自治区警示教育基地的通知》(内预办发〔2016〕1号)统一安排,我院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参观自治区警示教育基地接受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观人员
学院领导、副处级以上干部、纪检委/监察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二、参观时间
2016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
三、参观地点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呼和浩特第一监狱院内。
四、其它事项
1.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8:00在学院网络中心楼前集合,统一出发。
2.参观人员着装要大方得体,女同志不得穿裙装。
3.到达参观地点,及时整队,统计人数,参观人员要听从指挥。
4.参观人员要自觉关闭手机,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在监狱院内摄像、照相。
5.进入警示教育基地,要服从组织者的指引和安排,严格遵守参观秩序,不得大声喧哗、接听手机、随意操作视频开关,使用基地内相关设备要按讲解说明操作;不得在报告厅对播放的视频和被告人进行拍照或录像。
党政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