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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回民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1   点击数:

关于召开换届选举回民区

第十七届人大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回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我校决定11月5日(星期日)上午正常上班,在校内召开换届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我校选区出席回民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上午8:00。

二、会议地点

学校北校区田径场

三、参加选举人员

学校全体师生。

四、场地划分

详见分布图(见附件)。

五、工作安排

1.请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时通知本部门、本单位选民(教职工和学生),保证按时参加选举;

2.请各部门、各单位于11月5日上午8:00准时统计到场选民(教职工和学生)人数,报各选举工作小组组长;

3.请宣传部做好摄影、摄像安排和宣传报道工作;

4.请教务处做好选举当天上午课时调整等工作;

5.请团委/学工处协助做好会场分布、会场秩序、音响调试等工作;

6.请保卫处做好校园交通指挥、车辆停放和校园秩序维护等工作;

7.请后勤管理处、物业公司做好保洁及服务保障等工作。

六、注意事项

1.选举当日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选民证上需填好本人姓名和日期(日期填写在2017年11月4日之前);

2.自备钢笔或圆珠笔(蓝色或黑色)填写选票;

3.着装要庄重、得体,因在户外注意保暖;

4.教职工11月5日上午需考勤2次,8:00前考勤一次,投票结束后考勤一次(在南校区考勤无效);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考勤。

5.选民原则上不准请假,有特殊情况请假,处级干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和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其他教职工、学生须经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同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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