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
全校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按照《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的规定,我校将启动2022年度档案归档工作,请各单位将2022年度产生的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资料,按归档要求整理好并移交档案馆,现就归档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2022年度全校各单位(部门)产生的各类档案,具体目录见附件1。
二、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应提交盖有章印的文件原件,对于无章印文件,要求加盖部门公章证明归档出处。
2.报表、名册、图册等资料应以册(本)为单位移交。
3.所有纸质档案不用普通订书钉装订,采用回形针固定,有条件的部门可以直接用不锈钢订书钉进行装订。
4.文书类档案请以件为单位,在右上角用铅笔标明页码数,每份文件资料从1开始编写页码,直至此份文件结束,一共几页,就编到数字几,第二份文件资料再从1开始进行页码编写;教学类档案请以类别为单位,在右上角用铅笔标明页码数。
5.声像类档案以光盘形式移交,并在光盘封面注明产生的时间、事由(事件)及移交部门。
6.实物类档案移交时,应标明产生的时间、事由(事件)及移交部门。
7.各类档案移交时应当同时移交各类档案的详细目录。
不符合以上归档要求的材料档案馆概不接收,将退回原部门重新整理,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三、档案移交时间
2023年8月30日前
四、移交程序
1.移交手续:归档单位移交归档材料时,经办人填写《移交清单》,并经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所在单位印章移交档案馆。
2.归档验收:归档材料移交时,档案馆工作人员按档案归档规范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接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由移交部门留存一份,档案馆留存两份备查。移交清单电子版OA发送至党政办秦军处
附件: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移交清单
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