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4日(星期五)至4月6日(星期日)放假。
二、相关要求
1.教学安排的调整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2.各部门、各单位节前要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如有各类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处级干部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3.值班人员继续落实好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报告,做好值班交接和值班记录,随时接受总值班干部和带班领导的检查。总值班室设在齐贤楼308室。
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