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校园网OA进行请示事项审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属部门、单位请示事项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根据诊改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启用校园网OA请示事项审批表,替代普通协同请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事项请示。
二、使用方式
1.经办人通过校园网主页登录OA系统;
2.从个人空间页面中“我的模板”栏目选定“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单位)请示事项审批表”;
3.经办人填写请示事项内容并上传相关附件。
三、审批程序
填写请示事项审批表→提交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不同意及意见)→提交党政办公室审批(拟办意见)→由相关职能部门或分管校领导审批(可选项,由党政办根据需要提交)→主要校领导审批(可选项,由党政办根据需要提交)→党政办公室负责人→完成审批。
四、使用说明
1.请示事项审批表可将各级审批意见体现在表中,可代替普通协同,方便查阅打印;
2.发起事项请示的部门或单位必须以附件形式上传请示文件资料(电子稿、扫描件或照片)。
党政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